英语教师培训协议
甲方执行部门:
乙方执行部门:
经充分协商教师英语培训教师英语培训,甲乙双方就英语教师培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联合开展的教师培训为非学术性质的培训,旨在提高教师的学术能力和专业水平。
2、甲方负责组织和行政管理作教师英语培训英语,乙方负责教学和业务管理作,并对教学质量负主要责任。
3、乙方为甲方举办学历教育培训班教师英语培训英语教师培训协议,每期生数,每班人数,培训周期为年,培训班英语授课时长不少于班。
4、乙方承诺,经过约12小时的培训,大部分甲方学员的英语口语能力将有明显提高,满足全英语教学的需要,能够胜任国际教育交流任务。对于学生反映强烈、课堂教学效果不佳的教师,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更换。
5、甲乙双方同意将教学点设立在区教师进修学校,寒暑假期间将教学点设立在外语经贸大学主校区。
6、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学生开设的课程及课时分配方案:听力班、口语班、英语影视班、英语新闻视听班(班)、语音班、交际英语班、教学法班、高考英语复试辅导班(教师不得参加)。
7、乙方负责组织定期考试、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及水平考试(共三次),对三次水平考试合格者颁发学历证书(结业证书)英语培训,并负责为接受培训的英语教师建立学业档案;甲方负责为全区英语教师建立继续教育档案,并负责将教师培训结果纳入业务档案管理。
8、乙方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甲乙双方约定的培训时间英语,如有变更,乙方应至少提前一周通知甲方。
9、培训费用按人民币每人每班计算(含教材及讲义),每月一次由甲方以支票形式向乙方结算。除培训费外,乙方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10、培训生培训期间的交通、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或由培训生自行承担。
11、双方共同努力,积极探讨学历教育的可行性,在条件成熟时,乙方可为甲方举办专科至本科学历教育班;
十二、一切作事宜由区教师继续教育学院与海外人员培训处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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