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园教师口语课程标准

2024-06-01 18:08发布

幼教师口语课程标准 课程代码:800040 课程性质:必修课 学学期:5 适用专业:学前教育 作者及撰写日期: 计划学时:36 学分:2 评审人及评审日期: 教学单位主任及评审日期: 一、课程定位与设计 1.性质与功能 (1)课程性质 本课程是学前教育专业的专业课程,是在应用语言学指导下研究教师口语规律和特点的学科,主要研究教师口语的标准发音规则、一般交际口语规则和专业口语的正确使用规则。幼教师口语是教师口语的一个特殊分支英语培训,是在相应理论的指导下口语课程,培养学前师范学生在幼园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运用口语技能与技巧的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语言训练课程。 是培养幼教师专业技能的必修课程。(二)课程作用本课程通过从语音到语调、从朗读到说话、从语言表达技巧到肢体语言技巧、从教学语言到教育演讲等,逐步引导和训练幼教学生的口语能力,使其能更好地吸引教育对象。通过口语知识的呈现和能力的训练,培养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意识;学习并积极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政策,增强语言规范意识;能用标准或比较标准的普通话进行口语交际;初步掌握运用教师专业语言进行教育教学的基本技能,能够指导幼口语,提高全民族的语言素质。 (三)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本课程以《》课程、中专《》课程和学前教育专业《童文学》课程为基础,为《幼园教育活动设计与实践》课程呈现的学习和实习中的教学,以及与家长、幼的有效沟通奠定基础。 2.课程设计思路 本课程教学内容基于职业岗位能力的需要,由教师普通话训练、语言表现训练和专业口语训练三部分组成。普通话是教师的专业语言幼园教师口语课程标准,普通话训练是前提口语课程,贯穿整个课程。语言表现是教师拥有丰富生动的课堂语言的基础口语课程英语培训,也是普通话训练的延续和深化,是教师专业口语训练的基础。教师专业口语是用标准或比较标准的普通话表达出来的英语培训,是符合教育教学要求的专业用语口语课程,是各师范专业学生的首要基本职业技能; 教师专业口语训练是语言表达训练的提高和延伸。教学单位:

口语课程考核方式为口语测试_口语课程_口语课程英文